2011年提摩太團主題

2011年提摩太團主題

倒空自己.安息裝備







團訓﹕

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,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。」提摩太前書 ( 4章12節 )

7月份讀經計劃

7月起開始讀約翰福音,只有二十一章,要如期讀畢,可謂「零難度」,加油努力啊~! 詳見「最新資訊」!!



2010年5月24日星期一

我們的團訓 -- 行為

今天我要分享的是,在行為上作信徒的榜樣。我記得用《茁苗》上主日學的時候,曾記提到「我們的信」加「衪的愛」,所以我們得救。我們雖然憑信心得救,但是我們欲要在行為上榮耀神。我們因信得救,而行為仍然需要經過審判,審判不會關係到我們的得救或是滅亡,而是關係到我們的榮耀和羞辱。

保羅勸告提摩太在言語上作信徒的榜樣後,也要在行為上作信徒的榜樣。因為有言語沒有行為,言語便是空的。任憑你口中所說的多麼動聽,沒有行為配合起來,說的話便成為謊言。

行為,不停提到行為 ... 究境怎麼樣的行為才可以迎見天父爸爸?

行為包括了我們人生很多方面的事。在這裏我們要知道的是光明和真實。一切都經得起神審判的,就是光明和真實的行事。經不起光的行為定不能經得起神的審判。另外,言語、行為都是人內心的寫照,我們不可以單單留意言行舉止而不理會內心的光景。要有良好行為,必先有敏銳準確的良心,就是聖靈工作的效果。

當時,法利賽人出去商議,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。就打發他們的門徒、同希律黨的人,去見耶穌說:「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,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,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,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。請告訴我們,你的意見如何?納稅給該撒,可以不可以?」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,就說:「假冒為善的人,為甚麼試探我?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。」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。耶穌說:「這像和這號是誰的?」他們說:「是該撒的。」耶穌說:「這樣,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」他們聽見就希奇,離開他走了。(馬太福音22:15-22)

因為偽善、假謙卑、假的請教都不是真實的行為。在他人面前可以討好人、欺騙人,但是我們是要向主交帳的,虛假的東西在主面前是站立不住的。

所以我們不單只有外表的行為,也應當有心中的實際。這才是「學基督的」經得起考驗的行為。因此,在外表上和弟兄姊妹握手問安,是一件好事,卻不能算是內心的和好。相反,若仍舊懷恨在心,不要以外表的好行為去滿足,請不忘說主耶穌的話:「衪和衪的眾使者降臨的時候,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」

光在那裏,那裏便沒得遮掩。行在光明中,就是沒有掩飾與主同行。若能做到,我們便可以在行為上作信徒的榜樣。

沒有留言:

總網頁檢視次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