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提摩太團主題

2011年提摩太團主題

倒空自己.安息裝備







團訓﹕

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,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。」提摩太前書 ( 4章12節 )

7月份讀經計劃

7月起開始讀約翰福音,只有二十一章,要如期讀畢,可謂「零難度」,加油努力啊~! 詳見「最新資訊」!!



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

再思--禱告鏈

事實上, 要每星期「打」禱告鏈, 的確需要一份恆心, 但一想到那是團友的代禱事項, 而不是個人的事, 我便不得不擱下自己的懶惰和疲倦。代禱不僅是一份責任, 更是一份關愛別人的表現--還記得「主內交通」一講的內容嗎?

不錯, 聖經上清楚記著:
「所以,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,愛心有甚麼安慰,聖靈有甚麼交通,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,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 」(腓2:1-5)

我們常說要學習愛的功課, 為別人的需要及景況代求/感恩正正就是愛的實踐、愛的見證。

我曾經听說, 事情分為四類 :

  1. urgent + important
  2. not urgent + important
  3. urgent + unimportant
  4. not urgent +unimportant

想來跟為他人代禱或記下代禱事項也有點像, 那麼, 你猜禱告鏈屬於哪一(幾)類?

個人認為, 為他人代禱或記下代禱事項往往屬於第一類, 因為代禱事項(不論是短期的抑或長期的)有時效性, 因此多是緊急的, 例如團友面對會考的準備, 記下有關代禱事項自然不能有所延誤, 禱告的也要賣力一點(當然, 長期為同一事情代禱亦不容輕忽); 與此同時, 所謂代禱, 是為別人的需要而向神祈求, 我們可不是「唸口黃」, 而是我們重視他人的需要, 也願意將這些需要交上, 因此代禱事項都屬於重要的事項。

試想想, 如果因為沒有記下代禱事項而使其他人無法為那(些)需要禱告支持的人代禱, 那是多麼可惜的事呢? 願我們一起學習謹守主耶穌所賜的命令:
「...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(約翰福音13:34-35)

1 則留言:

Edwin 說...

很有意思, 很有意思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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