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放工的時候,公司裡一位姊妹被一個不守信用的朋友氣壞了,就問我
“如果人不守信用,聽到甚麼說話才會覺得慚愧?”
我想了一想,回答她說,
“你有沒有重視我這個朋友?”
“做唔到就唔好應承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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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平時不會信口開河的我,當然想不出一些羞辱人的話,何況 神寬恕我們的罪,我們憑甚麼去論斷人?
但是,那位奇妙的神卻用聖經向我說話:
“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” 羅馬書12: 19-21
“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” 是昔日埃及地的一種民風。一個人內疚的時候,會拿一個盛滿了炭火的小碟,放在自己的頭上,表明悔意;以德報怨才會令那犯錯的人羞愧得無地自容。 <<好得無比每一天 宣道出版社>>
原來,我們也經歷過、也“羞愧”過。
耶穌,那愛我們、為我們釘身十架的 神,是我們的知心良友;然而,我們卻常令這好朋友失望,但是,祂沒有因為我們的軟弱不認我們,反而卻用更多的愛使我們回轉。
親愛的團友們,願意我們用禱告,向主表明心跡,求祂賜我們寬恕的心,願我們用生命影響生命,作主美好的見證。
可以做/說甚麼羞辱為難你的人? 我想大家已大概知道答案了。
1 則留言:
不錯,以德報怨,可能在某程度上是吃虧的, 但我認為利人利己/利人損己,總比損人利己好,至少自己可以心安理得,無愧於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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