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一個崇尚個人主義的西方國家回到中西CROSSOVER的香港,我深深體會兩種文化對情感表達期望的不同﹕西方人以為表達情感率真直截是理所當然﹔東方人則注重婉轉和矜持。其實兩者皆有可取之處,若能將兩下融會,加上一些人格的條件,必能有效表達情感。
一個能不過不失地表達情感的人,首先必定是一個喜歡自己,能自處的人。他的心柔軟,所以能感別人所感。他也是一個自信的人﹔他會信任自己對需要表達情感時機的感應。他不會害怕向別人赤露敞開自己的情感世界,不會害怕被拒,因為他是個勇敢的人。他的性情不慍不火,他流露的情感不會氾濫得張狂也不會少得令人感覺冷漠,是不多不少的,剛剛到位。
情感是上帝給人類的禮物,只是我們常常因為怯懦和猶豫,令這些珍貴的感情閉塞了,不能在所愛的人間流通。求主賜我們柔軟的心,信心和勇氣,學習表達情感這艱深的一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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