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提摩太團主題

2011年提摩太團主題

倒空自己.安息裝備







團訓﹕

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,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。」提摩太前書 ( 4章12節 )

7月份讀經計劃

7月起開始讀約翰福音,只有二十一章,要如期讀畢,可謂「零難度」,加油努力啊~! 詳見「最新資訊」!!



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

尋索公義

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』」(羅馬書十二章19節)

在我往台灣旅行之前的星期六,我的車被尾隨的客貨車碰撞了。意外的始作俑者是一輛從我右方「橫蠻」切線的「笨士」JJ38,為了閃避這無品司機,我要把驅動中的車急煞下來,可惜尾隨的客貨車卻反應不及,撞到連車的頭牌也掉落了。反觀我的車,損毀幾乎是看不到的,神的保守真奇妙﹗當然...日產超過一噸的車,鋼水證明挺能挨撞:P 最可恨的是那無良「笨士」竟不顧而去﹗
意外發生後,接著當然是報警、落口供、報保險索償等。從意外發生的當兒,我便準備一切照足本子辦事﹔只是客貨車的司機哭喪著臉求我放過他,因為這樣的碰撞前車,他一定會被扣五分兼罰1,000大元。罰款事少,扣分事大,「搵食車」有多少個五分可以被扣除?原本我也打算放他一馬,可是原來根據交通意外的處理規則,若我選擇不追究尾車,必須連頭車也一併放過。這我是一千個不情願﹕我要那無品司機受到應有的懲處﹗

昨天聽到鄺先生的講道﹕「不要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」。教導我們不要為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原來將行公義的權利交回主的手中,是需要很大的信心﹕相信上帝必會秉行公義。結果,我順服主的教導,跟那客貨車的司機和解了。雖然心中仍是不忿,但我深信神的手必施行公義。


尋索公義原來有很多技術問題,不是一尋求便會立刻得到。作為基督的信仰者,我們更要學習讓主作主。我們只管相信祂吧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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