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上午在成人崇拜講見證,也在此分享分享.
利冠穎奉獻見證
記得第一次奉獻就在G08室高級組兒童團契裡面,當時只是小學六年級,不知甚麽是奉獻,亦不知道奉獻的意義是甚麼,對我來說跟買旗差不多。升上中學時,就開始參加成人崇拜及主日學,大概在崇拜或者是主日學的時候聽過奉獻的意義。記得有一次主日學老師問起我們十一奉獻難不難?我回答說:不難,現在奉獻也只是十多塊。的確,十多塊對於很多人來說不值一提,但是,當我們明白奉獻的意義時,就不是十多塊,百多塊,或者是千多塊數值多少的問題。
首先,我覺得奉獻是要甘心樂意的。我自己很喜歡奉獻封背面的所寫的 哥林多後書9:7 「……捐得樂意的人是 神所喜愛的。」有時,我將獻金放進奉獻封的時候,我都會問問自己是否捐得樂意?感謝 神,每次都是樂意的。
另外,為甚麼要奉獻呢?要奉獻多少呢?瑪拉基書3:10 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,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」 神清清楚楚說道要獻上十分之一,這個是無容置疑的。
那麼,你可能會問:當我甘心樂意奉獻我工資的十分之一的時候,我得到甚麼?
我的答案係十分之九。所以,每次出工資的時候,我都會先將十分之一轉過去支票帳戶,然後工資的十分之九,就係 神給我應得的!為甚麼?地上面我所有的原本都是屬於 神的,我只是作管家的,還有,當我賺得那十分之十的時候,神是與我一起賺的,為何我不能不甘心樂意將十分之一還給那給我十分之十的 神呢?
除了十分之九,我還得到甚麼? 神有說不盡的厚恩,時間關係都不在這裡詳述,今日分享到這裡,願榮耀歸與 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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