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post打了一段時間, 再不放上來就要過期了…
上星期六, 感謝主給我們一個開心的一天.
晚上, 買了些螢光棒佈置沙灘, 跟情人過了一個幸福的情人節.
正收拾, 準備回程的時候, 覺得就這樣扔掉剛剛才 “開” 的螢光棒有點兒浪費; 就提議收拾好, 送給一班正在玩樂的年輕人. 走過去問問那班年輕人站在最開面的一個, 道:
“這些螢光棒用了不久, 你們會不會想要?”
他猶疑了一兩秒, “你真的給我們?”
答, “你們若不要, 我就要丢到垃圾桶裡去.”
全班年輕人欣喜接受, 讚美及感謝的聲音不絕……
我想, 若那些年輕人肯接受的不是免費的螢光棒, 而是 神的救贖的恩典, 那有多好!
況且, 主的恩典比那些螢光棒更加貴重!
那救恩不是用錢可以買到的,
也不是主用剩了, 多餘了才給我們.
在我們還未決定接受救恩之前, 神早已預備好了, 要還是不要, 神就留給我們決定.
再者, 我們接受神的救恩, 是用一種甚麼的心態?
是take it for granted? 還是好像年輕人們欣喜接受, 然後讚美及感謝的聲音不絕?
這救恩雖然是白白的, 但是 神為這救贖, 為我, 為你, 付上了生命. 願我們接受救恩之餘, 也懂得會應救恩.
1 則留言:
呵呵~~我情人節都過得好幸福...基本上,我日日都係情人節,我D羊就係我GE情人囉XD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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