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她一定吃了苦頭,作為好友的也當然識趣不會問起她的感情生活。說老實的,當初我也曾認為她的父母不對,愛情是不應該存有歧視或偏見。可是今天我再思想,卻見到她父母看似無理行為背後的道理﹕他們一早已知道結果,不忍自己心愛的女兒吃虧。尼希米記最後兩章詳述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單及尼希米推行的改革,當中數次重申不容許以色列民與外邦人交往或通婚。
我作你們的導師這許多年,除了堅持要你們認真對待信仰外並沒有其他的堅持。少年十五二十時,若說你們心裡沒有想過
戀愛便是侮辱我的智慧。你們長大了,對該做和不該做的事應該要分得清楚。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? 」(林後6:14)
戀愛便是侮辱我的智慧。你們長大了,對該做和不該做的事應該要分得清楚。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? 」(林後6:14) 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,是上帝對基督信仰者一直不變的吩咐。你們會覺得這是無理嗎?是偏見、歧視嗎?天父會不公允嗎?且來細想,兩頭向著相反方向的馬兒能一同拉一部車嗎?光和暗能共處一個空間嗎?
你們是信仰基督的人,比不信的有著不一樣的生命﹔神在你們仍在母腹時已選擇了你們,是按著祂恩典分別為聖的一群。兩個守著不同價值觀的人一起生活的矛盾,在熱戀期也許可以靠「愛情生物化學」來蓋過,只是日子久了問題便逐漸浮面。兩方堅持時的拉扯,兩種價值觀的討價還價,兩個曾經相愛的人無止境的拉鋸戰,是一言難盡的苦。我不願意在日後見到你們如斯狼狽,所以必須趁早從現在便教導你們,要按著上帝的心意,選擇你們的另一半。要戀愛嗎?可以,但態度要認真,並且選擇一個跟你同樣被分別為聖的人。若你們有智慧,便選一個有屬靈氣質的,並且愛上帝比愛你更多的人吧。
1 則留言:
看看你們的至愛導師,就可以明白所講幾真啦!
其實,戀愛同結婚應該係同一件事,不過,我們硬要將這兩事分開,其實係自己無信心,也是對另一半沒有信心。
趁早向神祈求,也趁早預備自己,做一個合神心意的丈夫/妻子,那麼你就會得著一個合神心意的妻子/丈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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